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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排联修改部分比赛规则

1999-09-12 来源:生活时报 陈冰静 我有话说

本报讯国际排联消息:国际排球联合会竞赛规则委员会于本周在瑞士洛桑就去年11月在日本东京举行的国际排联世界大会上通过修改的比赛规则进行了审定。

国际排联竞赛规则委员会在审定过程中,对来自一些国家排球协会的有价值的反馈都进行了认真的考虑。

审定的部分比赛规则的修改主要有:

第一、发球时,如球触网并进入对方区内,比赛继续进行;

第二、除击球触网和干扰比赛两种情况,比赛中触网不算犯规。

第三、一般比赛暂停时间为30秒钟,每局双方各有两次暂停权利。

但在国际排联的正式赛事和世界性比赛中,每队在第一局至第四局比赛中只能有一次叫暂停的权利,领先球队得分达到第八分和第十六分时有两次技术暂停机会,所有暂停时间均为60秒钟。

在决胜的第五局中,每队均有两次30秒钟的暂停权利,但没有技术暂停。

第四、每局比赛间的休息时间均为3分钟。但如果组织者提出要求并经有关单位批准的话,在第二局和第三局比赛之间的休息时间可以延长至10分钟。

国际排联10日发表的公报说,在1999年至2000年举行的世界、国际以及国家比赛中,可以立即实行上述修改后的规则;但从2000年1月1日起,所有比赛必须实行上述修改后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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